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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参保城乡居民享受免费体检
日期:2022-01-18 11:14   作者:李颖 蒋庭 胡玲   来源:健康报   访问次数: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医保局联合出台《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自2022年1月起,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享受同质同标的免费健康体检,预计年度各级财政投入10.3亿元,落实“早筛早诊早治”健康策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浙江省分别于2005年和2008年启动农民健康体检和城镇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健康体检,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健康体检制度并取得较好的成效,城乡居民体检参检率达51%,重点人群体检参检率达70%以上。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健康体检标准、内容、频次不统一,健康体检补助标准偏低等问题日益突出。2021年,该省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求,决定启动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调整完善参保城乡居民的健康体检制度。

此次出台的《办法》在组织管理、体检项目、信息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体检频次城乡统一,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体检周期统一为每年一次,其他健康体检对象每两年开展一次。体检标准城乡一致,参保城乡居民体检基本项目标准为90元,体检经费由各级财政安排。实施“1﹢X”体检政策,“1”为基本项目,“X”为自选项目。在基本项目中,原6类基本体检包统一为3类,增加了甲胎蛋白、血尿酸、胸片DR等项目。自选项目可以为各地统一增加,也可以是居民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的个性化体检项目,项目经费由各级财政和城乡居民共同承担。

《办法》强调,优化健康体检信息管理,强化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体检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健康体检系统数据全字段自动导入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并探索体检异常提醒、随访提醒等功能应用。鼓励各地积极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经审核后的体检结果信息结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通过“浙里办”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向居民个人开放,2022年开放率达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