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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卫生健康委 台州市红十字会关于印发2024年台州市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 2024- 04- 03 16: 49
  •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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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台州湾新区社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扎实做好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在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1万台”,大力提升我市社会公众急救水平,构建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现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全市9个县(市、区)和台州湾新区在辖区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1630台,逐步提高我市急救设备配置密度,到2024年底,实现每10万人配置AED数量达40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配置数量。基于现有设备数量,按每10万人配置AED达40台的标准进行任务分解。具体为椒江185台、黄岩180台、路桥174台、临海251台、温岭352台、玉环187台、天台83台、仙居87台、三门77台、台州湾新区54台。

(二)建设标准。AED安装建设标准参照《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配置指南(试行)》。主要包括:AED设置点使用统一标识;应附有保护外箱或机柜;外箱或机柜门应方便、快捷开启(不上锁、不扫码);外箱或机柜上,统一标明“自动体外除颤仪”字样,粘贴警告用语和警示贴,禁止非必要取用;安装在位置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固定位置。(具体见附件)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建设管理原则,在县(市、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联合辖区卫生健康、红十字会、财政、教育、交通运输、文广旅体、商务、应急等部门组织,重点加强方案制定、经费预算、建设安装、运维管理、工作督导以及应急救护人员培训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2024年1月-3月)。各地完成方案制定、预算编制,认定完成30%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4年4月-12月)。

1、各地组织完成新增AED计划数量的60%,按照要求安装,经市卫生健康和红十字会组织验收合格(4-6月)。

2、累计完成新增AED计划数量的90%,按照要求安装,经市卫生健康和红十字会组织验收合格(7-9月)。

3、累计完成新增AED计划数量的100%,按照要求安装,经市卫生健康和红十字会组织验收合格(12月底前)。

(三)总结评估(2024年12月)。组织开展新增AED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并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对照工作目标及时分解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处室和专人负责,抢时间、争主动、快推进,抓紧启动相关工作。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各民生实事项目保质保量、全面如期完成。市县两级教育、交通运输、文广旅体、商务、应急等部门负责协调本系统项目点位落实、设备安装、人员培训等。县级财政负责本辖区的项目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台州湾新区社发局要落实专人加强对项目进度的动态管理,按时保质做好民生地图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录入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本项目实行季报制度,请各地每季度初将上一季度项目工作进度情况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项目督导采取定期不定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市卫生健康委将视情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进度落后、保障不到位的给予通报。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        台州市红十字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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