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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发布
  • 日期: 2024- 09- 12 10: 08
  • 来源: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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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门(急)诊诊疗信息页是医院根据门(急)诊病历和患者在本院门(急)诊就诊期间产生的各项信息汇总形成的反映患者本次就诊过程的信息摘要,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过程信息、诊疗信息等。医院生成信息页时,使用统一的数据采集项、数据类别、数据类型、字段名称、数据长度及数据标准,保障相关数据信息规范可用。信息页的保存时间自患者当次就诊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规定》指出,信息页不纳入门(急)诊病历,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以电子数据集或电子文档等适当形式保存。医院应利用本院信息页加强管理,分析门(急)诊等候时间、诊断准确性和规范性等运行管理和诊疗质量情况,并根据分析结果开展针对性改进工作。

《规定》要求,患者基本信息应当于患者首次在本院就诊时完整采集,并在患者再次就诊时更新。医院在实名就诊的基础上,为患者建立与身份证明编号相关联的唯一标识号码,确保患者相关信息可使用标识号码进行检索汇总,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使用信息化方法生成信息页。其中,未使用信息系统采集的门(急)诊相关信息,暂不纳入汇总范畴。患者门(急)诊就诊过程信息包括医院信息、挂号时间、报到时间、就诊时间、就诊科室、接诊医师、接诊医师职称、就诊类型、是否复诊、是否输液、是否为门诊慢特病患者、急诊患者分级、急诊患者去向、住院证开具时间等信息。

据了解,门(急)诊诊疗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90%以上。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大部分医疗机构已经实现门(急)诊诊疗信息的电子化记录。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相关信息散于多个信息系统,对精细化、科学化开展门(急)诊质控工作形成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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