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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强养老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日期:2025-03-17 11:35   来源:健康报   访问次数:

本报讯 (记者 郑纯胜)近日,浙江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培育80家养老领域领军企业;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7人,其中高级以上护理员不低于20%、持救护员证的不低于70%。

《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引导更多学校开设老龄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拓宽养老领域人才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通道;鼓励院校与养老机构互设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基地;鼓励毕业生从事养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给予入职奖补。

在培育经营管理队伍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选拔优秀青年养老护理员,优先安排到管理岗位;开展养老领域国际交流,选派优秀人才赴国外培训;开展社区助老员、老年助浴员等新增工种的职业能力培训;对家庭照护者和失业人员进行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

在提高工资待遇水平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积极引进科技助老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纳入各地人才政策支持范围,按有关规定享受住房、子女入学、医疗等优惠政策;鼓励各地设立“养老护理员节”。

《实施意见》指出,将继续实施“海岛支老”行动,开展“山区助老”行动,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到2027年,全省建立不少于20家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形成大师“传帮带”的良好人才发展氛围;要打造应用场景,依托“浙里康养”系统,建立养老领域人才信息和信用管理模块,实现养老护理员职业生涯“一件事”,包括培训基地管理、培训服务、在线学习和考核评价、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发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