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台州康宁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现将评审拟定结论公示如下:
医院名称
申请评审等级
评审结论
台州康宁医院
二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
合格
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到2025年4月15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处室: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0576-88536023
通信地址:台州市东海大道608号
邮政编码:317700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