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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卫生健康委 台州市红十字会关于印发2025年台州市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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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发〔2025〕6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台州湾新区社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扎实做好2025年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在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公众急救水平,构建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现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全市9个县(市、区)和台州湾新区在辖区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550台(含省政府民生实事:配置 AED达每10万人45台,新增AED233台),进一步提高我市急救设备配置密度,到2025年底,实现每10万人配置AED数量达50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配置数量。基于现有设备数量,按每10万人配置AED达50台的标准进行任务分解。具体为椒江86台、黄岩31台、路桥60台、临海98台、温岭138台、玉环18台、天台28台、仙居38台、三门40台、台州湾新区13台。 (二)建设标准。 (1)基础标准:AED 安装建设标准参照《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主要包括:AED设置点使用统一标识;AED应附有保护外箱或机柜;外箱或机柜门应方便、快捷开启(不上锁、不扫码);外箱或机柜上,统一标明“自动体外除颤器”字样,粘贴警告用语和警示贴,禁止非必要取用;安装在位置醒目、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固定位置。建立 AED 日常管理维护规章制度。按照要求,由红十字会对应培训应急救护人员≥5 人/台。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在醒目位置标明具备相关使用技能主要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2)优秀标准:点位设置科学合理,管理单位稳定。公共场所日均人流量超过1000人次(农村地区覆盖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偏远农村地区覆盖常住人口超过500人,鼓励在人口密集的社区配置)。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建设管理原则,在县(市、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联合辖区卫生健康、红十字会、财政等部门组织,重点加强方案制定、经费预算、建设安装、运维管理以及应急救护人员培训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2025年1月-3月)。 1.各县(市、区)确定建设点位,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相关信息录入省政府民生地图管理系统,认定完成10%进度。 2.完成方案制定,方案包括时间进度计划、建设预算等,相关信息录入省政府民生地图管理系统,认定完成20%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5年4月-12月)。 1.完成设备招投标,进场施工,取得中标合同或施工合同,认定完成50%进度。 2.按照《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要求完成安装,照片资料录入省政府民生地图管理系统,认定完成80%进度。 3.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联合组织点位验收通过,验收报告录入省政府民生地图管理系统,台州市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进行初审,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认定完成100%进度。 原则上,第一至四季度末进度依次应分别达到 20%、50%、80%、100%。 (三)总结评估(2025年12月)。 组织开展新增AED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并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 台州市红十字会 2025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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